Judicial policy
违规野外用火被罚款1000元
作者:律搜网采编 发布时间:2021-01-13 22:00:02点击:
法制网讯 为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增强警示震慑和教育引导作用,浙江省宁波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近日公开通报镇海区陈某某违规野外用火案等3起典型违规野外用火案件。
4月10日,宁波市森林公安局镇海分局
根据《镇海区人民政府森林禁火令》,2020年3月23日至4月30日为森林禁火期,陈某某在森林禁火期内擅自在林区野外用火,其行为违反了《浙江省森林消防条例》的相关规定,已经构成违法,镇海分局依法对其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张玲芝 朱宁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