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珲春交警查处两起营运客车超员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刘中全
为强化冬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力维护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吉林省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持续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客车超员载客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近日,珲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连续查处2起客运车辆超员的违法行为。
当日5时18分许,交警大队民警在珲春市板大线1公里处,对过往车辆进行逐台检查时,姚某驾驶的吉H7****号牌的大型普通客车被当场查获。经核实,该车核载26人,实载30人,超员4人,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另一辆由郎某驾驶车牌号为吉H7****的中型普通客车行
民警对两名驾驶员的违法行为分别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其超员载客的危害性,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两名驾驶员实施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超过20%的违法行为分别处以罚款5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并责令两2名驾驶员对超员乘客进行安全转运。
经调查发现,两辆违法客运车辆均属于同一客运企业名下。随后,交警大队组织对该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问题整改约谈,并对该企业名下的客运车辆接连发生超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