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
卫生部近日发出公告,公布新修订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该标准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对原有《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1994)中营养强化剂的使用规定和历年卫生部批准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情况进行汇总、梳理,根据确定的营养强化原则和风险评估结果对原有内容合理性等进行了分析,确保其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协调一致。
修订后的标准包括正文和四个附
在修订过程中,充分借鉴了国际组织和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科学分析我国居民的膳食结构、食品营养特性、人群消费特点,严格遵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程序。本标准的修订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充分听取了各相关部门、行业协会、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做好与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衔接,并公开征求了社会各界意见。
为便于企业更好执行食品新的《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本标准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同时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加强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指导食品企业的生产经营,保障公众健康。
食品营养强化是国际上提倡的改善居民营养状况的重要方法之一,即通过将一种或多种微量营养素添加到特定食物中,增加人群对这些营养素的摄入量,从而纠正或预防微量营养素缺乏等相关疾病。我国于1994年2月22日由卫生部批准颁布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于1994年9月1日实施,同时每年以卫生部公告的形式扩大或增补新的营养素品种和使用范围。随着我国乳品标准(特别是婴幼儿食品标准)清理工作的完成和其他相关基础标准(包括GB 2760-2011等)的修订和公布,为更好地做好与相关标准的有效衔接、方便企业使用和消费者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卫生部在旧版《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卫生标准》(GB 14880-1994)的基础上,借鉴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和相关国家食物强化的管理经验,结合我国居民的营养状况,修订并公布了新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营养强化剂使用标准》(GB 14880-2012)。
备注:
本条例生效时间为:2013.01.01,截至2021年仍然有效
最近更新:2019.10.06